2020年8月24日,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2019年度建筑用玻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。
本次共抽查15家企业生产的30款建筑用玻璃产品,涉及广东省广州、珠海、佛山、中山、江门等5个地市。经检验,发现5家企业生产的7款产品不合格。不合格项目主要有“碎片状态”“尺寸偏差(胶层厚度)”。
(一)碎片状态:本次抽查判定4款产品建筑用钢化玻璃碎片状态项目不合格。该项目主要考核建筑用钢化玻璃的安全性。该项目不合格的建筑用钢化玻璃一旦破坏,会产生面积较大、尖锐的长条碎片,对人体造成伤害,大大降低建筑用钢化玻璃的安全系数。
碎片状态项目不合格产品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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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尺寸偏差(胶层厚度):本次抽查判定3款产品中空玻璃尺寸偏差(胶层厚度)项目不合格。该项目主要考核中空玻璃的失效原因及使用寿命。该项目不合格会导致中空玻璃的密封性能显著下降,外界水汽更容易进入中空玻璃腔体内,终导致中空玻璃提前失效。
尺寸偏差项目不合格产品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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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生产者以及销售者,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相关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》等规定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相关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。一是责令生产者停止生产、销售同一监督总体产品,对库存产品进行全面清理,对已售出产品予以限期改正并主动公布相关信息;二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同型号产品;三是整改后拟重新上市销售的产品,需更换产品包装或者作出产品合格承诺标示;四是市场监管部门对承诺整改合格的产品实施定期跟踪抽查;五是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者、销售者记入质量监管信用档案,实施信用分类监管。